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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全域國土綜合整治概論
01.什么是全域國土綜合整治?
全域國土綜合整治是在特定范圍內整體開展農用地整治、建設用地整治和生態保護修復,對閑置低效、生態退化及環境破壞的區域實施國土空間綜合治理的活動。
02.全域國土綜合整治的基本原則是什么?
一是生態優先、綠色發展;二是規劃引領、綜合整治;三是以人為本、尊重民意;四是因地制宜、有序推進。
03.全域國土綜合整治的主要目標是什么?
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系統治理的理念,通過全域規劃、整體設計、綜合治理,優化生產生活生態空間,建設一批國土綜合整治示范村鎮,著力解決耕地碎片化、空間布局無序化、資源利用低效化、生態質量退化等問題,努力打造集約高效的生產空間、宜居適度的生活空間、山清水秀的生態空間,為推進全省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04.全域國土綜合整治重點任務主要包括哪些?
重點任務包括:推進鄉村國土空間治理;推進農用地綜合整治;推進閑置低效建設用地整治;推進礦山地質環境整治;推進鄉村國土綠化美化;整體推進農村環境整治和生態保護修復;探索農村自然資源資產評價和生態保護補償機制。
05.全域國土綜合整治支持政策有哪些?
全域國土綜合整治能夠充分釋放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和耕地占補平衡政策紅利,在整治區域內疊加開展增減掛鉤,充分釋放增減掛鉤一攬子解決“建設用地規模指標、年度新增建設用地計劃、耕地占補平衡、不再單獨辦理農用地轉用手續”等政策紅利;通過整治節余的建設用地指標和補充耕地指標,可在全省范圍內優先調劑使用,所得收益用于脫貧攻堅、國土綜合整治、鄉村振興等。優化國土空間規劃布局,合理調整永久基本農田,保障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用地需求,對現狀建設用地規模確實無法滿足鄉村建設需要的,在符合規劃的前提下,允許使用規劃新增建設用地預留指標適當擴大村莊建設用地規模。項目驗收后按建設用地復墾面積的30%獎勵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由縣級政府統籌使用。對社會資本投資國土綜合整治達到一定規模的,在依法辦理相關用地手續的前提下,允許利用不超過3%的整治面積從事旅游、康養、體育、設施農業等產業開發。支持農民自建,對農田整治、植樹造林、農村道路建設等技術要求低的簡易工程,鼓勵由村集體組織當地農民施工。推進資源變資產、資金變股金、村民變股民,整治區各級財政資金投入形成的資產可折算成村集體股權,構建農民權益長效保障機制。
06.全域國土綜合整治與傳統土地整治區別在哪里?
全域國土綜合整治以三生空間優化為重要內容,突出調整優化空間布局。
07.全域國土綜合整治規劃在國土空間規劃體系中的定位?
全域國土綜合整治規劃是“國家-省-市-縣-鄉”和“總-專-詳”構成的“五級三類”國土空間規劃體系中的專項規劃,是銜接落實市(縣)國土空間規劃的實施性規劃,是開展國土空間綜合整治的依據,是國土空間規劃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國土空間規劃中全域土地綜合整治內容的細化與實施載體。
全域國土綜合整治規劃是落實省級全域國土綜合整治工作要求和指導鄉(鎮)全域國土綜合整治實施方案編制的銜接性規劃,是統籌市(縣)域全域國土綜合整治的綱領性文件及行動計劃,是全域國土綜合整治項目立項及審批的基本依據。
08.全域國土綜合整治項目中鄉村國土空間治理任務要求?
大力推進鄉鎮國土空間規劃和村莊規劃編制,科學劃定農業生產、村莊建設、產業發展和生態保護功能分區,按照宜農則農、宜建則建、宜留則留、宜整則整的原則,明確全域國土綜合整治任務和空間布局。全域國土綜合整治要以國土空間規劃為依據,以優化國土空間格局為重要內容,以鄉鎮(或若干村)為基本實施單元,編制實施方案,整村整鄉推進。對涉及跨行政區域的,要做好規劃銜接。
09.全域國土綜合整治項目中農用地綜合整治任務要求?
適應發展現代農業和適度規模經營的需要,以耕地保護為重點,統籌推進農田基礎設施建設、耕地提質改造、低效林草地和園地整治、污染土壤修復等,集中連片改良提升農田,增加耕地數量,提高耕地質量,改善農田生態,傳承農耕文化。整治區內建設占用耕地的,要開展耕作層土壤剝離利用,提升復墾耕地、新增耕地、中低產田質量。
10.全域國土綜合整治項目中閑置低效建設用地整治任務要求?
統籌農房建設、產業發展、公共服務、基礎設施等各類建設用地需要,有序開展農村宅基地、工礦廢棄地、城鎮低效用地以及其他閑置低效建設用地整治,優化用地結構布局,提高節約集約用地水平,騰出建設用地空間,為城鄉統籌發展和農村新產業新業態發展提供用地保障。在建設用地整治中,注重保護好歷史文化村落、傳統建筑、街巷空間等,修舊如舊,記住鄉愁。
11.全域國土綜合整治項目中礦山地質環境整治任務要求?
加強露天礦山綜合整治和歷史遺留損毀土地復墾。推進綠色礦山建設,在資源富集、礦山分布集中地區建設綠色礦業發展示范區。加強地質災害防治,推進地質災害綜合治理和避險移民搬遷工程,規范農民建房管理,減少地質災害威脅。
12.全域國土綜合整治項目中鄉村國土綠化美化任務要求?
大力建設森林鄉村,推進村旁路旁宅旁水旁綠化,見縫插綠,增加鄉村生態綠量。加強鄉村原生植被和古樹名木保護,建設鄉村公共綠地、小微濕地和微景觀,改善鄉村自然生態。鼓勵發展庭院經濟、林下經濟、森林旅游和森林康養等新型產業,培育農村發展新動能。大力推進荒山造林,對鄉村裸露山體、采石取土創面等進行綠化美化。在不突破耕地保有量的前提下,穩步實施退耕還林還草、退田(垸、漁)還湖還濕,修復還原自然生態。
13.全域國土綜合整治項目中農村環境整治和生態保護修復任務要求?
全面開展農村治危拆違、“廁所革命”、污水治理、垃圾無害化處理,建設“四好農村路”,改善農村人居環境。大力實施山水林田湖草生態保護修復工程。加強水環境治理和濕地保護修復,實施生態清潔小流域建設,消除黑臭水體。加強生物多樣性保護,建設動物遷徙廊道和生態棲息地。推進水土流失綜合治理,增強水土保持能力。加強鄉村文化景觀保護,鼓勵有條件的鄉村開展特色旅游。
14.全域國土綜合整治項目中探索農村自然資源資產評價和生態保護補償機制任務要求?
探索編制鄉村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量化資產價值,確保整治后自然資源資產總量有明顯提升。探索建立生態保護補償機制,重點推進耕地保護激勵性補償和跨區域資源性補償。深化農村土地制度改革,探索完善宅基地有償退出和農房等農村資源資產抵押融資制度,激活農村各類資源要素。
15.全域國土綜合整治項目中如何進行鄉村歷史文化保護?
充分挖掘鄉村自然和文化資源,保持鄉村特有的鄉土文化,注重傳統農耕文化傳承,保護歷史文脈。
16.全域國土綜合整治項目負面清單?
負面清單:(1)違背農民意愿搞合村并居、大拆大建;(2)借全域國土綜合整治變相占用調整永久基本農田,或者調整的永久基本農田質量和布局不符合有關要求的;(3)難以完成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面積增加5%要求的;(4)單純追求節余建設用地和補充耕地等指標交易的;(5)破壞鄉村風貌和歷史文化文脈,在需要重點保護的傳統村落搞不符合規定的拆建活動的;(6)突破生態保護紅線管理要求,破壞生態環境砍樹挖山填湖,占用耕地搞人造景觀的;(7)違法用地情況嚴重且未及時處理到位的;(8)借全域國土綜合整治變相主要搞房地產開發,或整治后建設用地增加的;(9)未經科學論證和評估,不符合相關規劃,擅自進行大規模未利用地開發的;(10)經綜合判斷不適合開展試點的其他情形。
17.全域國土綜合整治項目如何分級推進?
按試點級別類型,分為部級、省級、市級試點項目,分別按部、省、市有關要求有序推進全域國土綜合整治項目實施。
18.全域國土綜合整治項目按目標定位類型分為哪幾類?
按目標定位類型,分為區域發展布局型、縣域經濟發展型、新型城鎮化型、農業產業化型、生態修復型、“1+N”示范型全域國土綜合整治。
19.全域國土綜合整治項目細分特色類型有哪些?
(1)區域發展布局類型:武漢城市圈類型、“襄十隨神”城市圈類型、“宜荊荊恩”城市圈類型。
(2)縣域經濟發展類型:縣域“三百工程”培育型、縣域+特色農業型、縣域+工業主導型、縣域+服務業主導型、縣域+混合產業型。
(3)新型城鎮化類型:園區、開發區整治型、城郊融合型、城市更新型(三舊改造、城市更新單元)。
(4)農業產業化類型:生態農業型、特色農業型、現代農業型、農文旅融合型、田園綜合體型。
(5)生態修復類型:生物多樣性保護型、河湖流域水環境修復型、濕地修復及水源地保護型、水土保持型、土壤污染治理型、礦山修復型。
20.區域發展布局型全域國土綜合整治項目的特點?
區域發展布局型的特點:聚焦“一主引領、兩翼驅動、全域協同”區域發展布局,針對重點區域發展空間不足、資源配置不優、要素流動不活,解決發展空間矛盾及土地資源保障不足問題,開展跨區域組團式國土綜合整治,實施統一規劃、一體治理,推進土地要素跨區域流動,增強優勢地區的發展支撐力。
21.縣域經濟發展型全域國土綜合整治項目的特點?
縣域經濟發展型的特點:聚焦縣域經濟發展“三百工程”梯隊縣市和高質量發展重點縣市,針對發展與保護矛盾突出、重大項目用地需求地區,精準對接開展國土綜合整治,提供空間保障和指標支撐。
22.新型城鎮化型全域國土綜合整治項目的特點?
新型城鎮化型的特點:通過開展城鄉一體國土綜合整治,做大做強城鎮,開展城市更新和老舊小區改造,完善公共設施和服務,引導農村勞動力向城鎮轉移,推進以縣城為載體的新型城鎮化建設,促進城鄉統籌融合發展。城市更新型全域國土綜合整治是通過推動老舊小區、老舊廠區、老舊街區、城中村等“三區一村”改造,對老城區既有建筑,小規模、漸進式地有機更新和微改造,意在加強修繕改造,補齊城市短板,注重提升功能,增強城市活力。
23.農業產業化型全域國土綜合整治項目的特點?
農業產業化型的特點:聚焦糧食主產區、農產品優勢區,按照現代農業產業標準,對接十大產業鏈,開展訂單式國土綜合整治,優化種植結構,擴大種植規模,推進農產口產銷對接、產供銷一體化發展,壯大龍頭企業,做強做長農業產業鏈條。
24.生態修復型全域國土綜合整治項目的特點?
生態修復型的特點:聚焦長江干支流和重要水源涵養地等重點生態功能區,統籌推進礦山修復、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修復,探索自然生態空間占補平衡、生態產品有償使用、生態保護補償機制,推進生態產品價值實現。
25.“1+N”示范型全域國土綜合整治項目的特點?
“1+N”示范型的特點:立足目標綜合、效益綜合和手段綜合,推進“國土整治+”和政策資金融合。圍繞農業農村現代化、城鄉融合發展和生態保護修復,統籌推進農業、文旅、康養、教育等多業態發展。
02實施方案編制
26.全域土地綜合整治的規劃依據是什么?
鄉鎮國土空間規劃和村莊規劃是實施全域國土綜合整治的規劃依據,全域國土綜合整治是規劃實施的平臺和抓手。鄉鎮國土空間規劃應明確全域國土綜合整治的目標任務、整治區域、主要內容、空間布局等。村莊規劃要按照宜農則農、宜建則建、宜留則留、宜整則整的原則,將整治任務、指標和布局要求落實到具體地塊,明確組織管理、實施時序、項目安排、資金估算和投資來源等。
27.全域國土綜合整治項目是否可以對已編制鄉鎮國土空間規劃、村莊規劃進行優化布局調整?
對已完成鄉鎮國土空間規劃或村莊規劃編制的地區,開展全域國土綜合整治時,確需對整治區域內的建設用地、耕地、園地、林地、草地等進行優化布局的,按照建設用地規模不擴大、耕地面積有增加、耕地質量有提升、生態紅線不突破的要求,可對規劃進行一次性修改。
28.全域國土綜合整治如何進行項目選址?
依據鄉鎮國土空間規劃確定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保護格局,分步有序推進以鄉(鎮)為基本實施單元的全域國土綜合整治。結合自然資源稟賦、基層組織能力、社群意愿和當地社會發展情況等因素,選擇兩個及以上相鄰的完整行政村作為單個全域國土綜合整治項目的實施范圍,并按照“以需定整”的原則,合理設定項目整治區域。
將確需采取人工措施進行整治方可實現規劃目的的拆舊建新、整理復墾、零星開發、修復治理等區域劃定為整治區域,并全部落實到圖斑地塊。劃定的整治區域應相對集中連片,依據國土空間規劃,可以根據需要對區域內已有項目進行優化整合。
29.全域國土綜合整治項目實施方案由誰負責編制?
縣(市、區) 人民政府是項目實施主體,組織自然資源等部門編制實施方案,報省全域國土綜合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同意后實施。
30.對全域國土綜合整治實施方案的審查有哪些內容?
各地要對整治區域、整治任務、指標和布局等的科學性、合理性和可實施性進行充分論證;對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要重點審查調整是否必要、合理,集中連片程度有無提高、零星分散圖斑是否減少、增加面積是否達標、質量能否提高;對村莊建設用地要重點審查用地結構調整和布局優化情況、有無努力盤活存量建設用地、實現規模減量化;對生態空間要關注布局是否更加優化,生態保護紅線和歷史文脈能否得到有效保護;試點能否實現資金平衡等。另外還應當對涉及利益各方意見、項目實施及年度安排的可操作性等進行把關。
31.全域國土綜合整治項目實施方案評審流程?
項目實施方案由市(州) 全域國土綜合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初審后,報省全域國土綜合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競爭性評審,對通過評審的項目準予備案。
32.全域國土綜合整治項目實施方案備案后需要變更控制性指標怎么辦?
通過備案的項目實施方案是項目立項和工程施工設計的依據。原則上項目實施方案一經備案不得隨意變更,確需變更控制性指標的,經市(州)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查通過后,報省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03項目實施管理
33.全域國土綜合整治如何進行項目立項?
縣(市、區)人民政府依據審查通過的實施方案進行項目立項。
34.全域國土綜合整治項目規劃設計和預算編制及評審?
縣(市、區)領導小組辦公室應按照全域規劃、整體設計的原則,依據備案的實施方案組織開展項目規劃設計及預算編制。項目規劃設計與預算成果由市(州)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組織評審,評審通過后方可實施。
35.全域國土綜合整治項目預算總投資要求?
全域國土綜合整治項目預算總投資可以在經批準的實施方案總投資±10%范圍內浮動,但是地方政府承諾整合和投入的資金不得減少。
36.全域國土綜合整治項目規劃設計變更要求?
項目建設應嚴格按評審通過的規劃設計方案實施,不得隨意變更。對工程內容確需變更的,允許進行局部調整和優化,變更審批按照各子項目相應行業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行業主管部門未有規定的,由縣(市、區)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批。項目規劃設計變更不得調整控制性指標,不得降低績效目標。
37.如何確定全域國土綜合整治項目投資主體、項目實施主體?
需要引入社會資本參與投資的項目,縣(市、區)人民政府應按照決策機制程序授權有關職能部門或單位作為項目實施機構,依據國家有關政策要求,依法依規選擇社會資本方作為項目投資主體,并簽訂相關協議。
社會資本方確定后,由社會資本方依法依規按照約定確定項目直接實施主體,負責項目投資、建設、運營等工作,市場化運作、自負盈虧,并接受項目實施機構和政府相關部門的監管。政府不承擔保底收益、回購、擔保等。
38.全域國土綜合整治項目管理方案編制流程?
縣(市、區) 全域國土綜合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應依據項目實施方案制定項目管理方案,項目管理方案經縣(市、區)人民政府審批后,報市(州)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39.全域國土綜合整治項目管理方案主要內容?
項目管理方案主要內容包括:建立項目建設責任體系,確定各有關部門的工作職責與協作要求,成立項目建設指揮部,統一協調推進。明確項目全流程各環節的統一實施計劃,設定工作時間節點,細化責任分工,確定引入社會資本路徑和方式。
40.如何組織全域國土綜合整治項目工程實施?
各參建方在項目指揮部統一安排下,依據批復的實施方案、規劃設計及管理方案,組織實施項目建設,確保工程建設質量與效率,開展子項目建設。
縣(市、區)全域國土綜合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承擔項目實施行政監管職責;項目投資主體負責項目投融資和運營管理;項目建設單位按照工程建設有關規定,承擔項目建設的具體工作任務。市(州)全域國土綜合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應加強項目指導、監督和檢查。
建立月報制度。每月逐級上報項目實施情況,對項目實施中出現的重大問題,應及時專題報告。
41.全域國土綜合整治項目如何驗收?
項目驗收分為子項目驗收和項目整體驗收兩個環節。
(1)子項目完工后由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根據有關管理規定及技術要求組織竣工驗收。
(2)全部子項目竣工驗收通過,且永久基本農田調整方案專項驗收通過,新增耕地和建設用地節余指標經市(州)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核定并按程序在自然資源部有關信息管理系統中備案后,由縣(市、區)人民政府組織對項目總體目標實現情況進行整體驗收,報市(州)領導小組辦公室評估,評估不合格的限期整改,評估合格的由縣(市、區)人民政府下達驗收批復。
42.全域國土綜合整治項目“兩項指標”是什么?
“兩項指標”指新增耕地指標和建設用地節余指標。
43.涉及跨縣域流轉節余指標的增減掛鉤子項目編制及審批流程?
涉及跨縣域流轉節余指標的增減掛鉤子項目,由縣(市、區)人民政府編制實施方案,報市(州)自然資源部門初審、省自然資源廳審核通過后報省政府立項審批。
44.全域國土綜合整治項目“兩項指標”如何核定?
涉及新增耕地指標和建設用地節余指標的子項目驗收合格后,市(州)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按規定對指標進行核定,并按程序在自然資源部有關信息管理系統中備案。
45.全域國土綜合整治項目“兩項指標”如何使用?
在子項目通過驗收、并在系統中備案后,可先行使用或交易部分指標;項目通過整體驗收、績效考評后可使用或交易剩余指標。
04新增耕地潛力
46.全域國土綜合整治項目對整治后耕地有什么要求?
整治后耕地應當數量有提高、質量等級有提升、布局更集中連片,符合適度規模經營需要。整治區域內新增耕地面積原則上不得少于原有耕地面積的5%。
47.全域國土綜合整治中新增耕地面積比例的計算方法?
新增耕地面積比例= (整治后耕地面積-整治前耕地面積)/整治前耕地面積×100%。
48.全域國土綜合整治中節余建設用地指標的計算方法?
節余建設用地指標=整治區域范圍內整治前建設用地面積-整治后建設用地面積(要求≥0)。
49.哪些區域不能作為全域國土綜合整治項目新增耕地來源?
嚴禁在生態保護紅線區、自然保護區、退耕還林還草區、重要水源涵養區、河道泄洪區、濕地保護區、25 度以上坡地、土壤污染嚴重且難以恢復區域和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區域墾造耕地。
50.全域國土綜合整治項目中未利用地開發的要求?
未利用地開發要符合規劃要求,要進行評估論證,河灘地開發應有批準權限的縣級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出具審查同意的明確意見。
51.全域國土綜合整治項目中新增耕地的投資要求?
新增或改造水田應配套必要的灌排溝渠和田間道路等基礎設施,確保有穩定的水源。新增或改造水田畝均投資原則上不得低于 5000 元,新增旱地、水澆地畝均投資原則上不得低于3000元。
52.全域國土綜合整治項目中新增耕地的后期管護要求?
全域國土綜合整治項目可將后期管護資金列入項目預算,并持續 3 年以上。項目竣工驗收后,及時辦理移交手續,簽訂后期管護協議,明確管護主體、管護內容、管護期限、耕種主體和種植農作物種類等內容。管護期內新增耕地及改造水田應持續耕種,水田每年至少種植一季水稻等糧食作物。項目實施后,鼓勵與有條件的農業龍頭企業、專業合作社、種植大戶等農業經營主體銜接落實耕種,確保新增耕地持續利用。
05基本農田調整
53.全域國土綜合整治是否可以申請調整永久基本農田?
經省全域國土綜合整治領導小組批準備案的試點項目區范圍內,因零星分散、規模較小、不易耕作、生態需要、污染嚴重等情形,不適宜繼續作為永久基本農田的地塊,或因農村道路、溝渠、農村居民點還建及相關公共基礎設施建設需要,確實無法避讓永久基本農田的,可申請調整項目區內永久基本農田布局。
54.全域國土綜合整治中永久基本農田的調整原則?
數量有增加,質量有提升,生態有改善,布局更加集中連片,總體保持穩定。
55.全域國土綜合整治中永久基本農田補劃調入的相關要求?
對將項目產生的新增耕地補劃為基本農田的,承諾說明此部分補劃地塊未來的地類、面積、預計達到的質量等別和空間位置。對于涉及調出城市周邊永久基本農田的,原則上在城市周邊調入,并詳細說明城市周邊調入永久基本農田規模(含水田面積)、平均質量、空間位置等情況。經實地踏勘論證確實難以在城市周邊調入的,由縣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提供詳實的情況說明,經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審核后,按照空間由近及遠、質量由高到低的要求進行調入。
56.全域國土綜合整治中永久基本農田的調整規模?
調整的永久基本農田面積原則上不超過全域國土綜合整治項目區內永久基本農田總面積的10%,新增永久基本農田面積不少于調整的永久基本農田面積的5%。
57.全域國土綜合整治中永久基本農田調整的監管問責?
對隨意調整永久基本農田劃定成果、不如實調入符合數量質量要求的永久基本農田、不落實永久基本農田保護責任等情況的,將在全域國土綜合整治項目年度評價、年度政府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中按最嚴檔次扣分;對存在弄虛作假的,暫停審批當地全域國土綜合整治項目,由省廳掛牌督辦,并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58.全域國土綜合整治中新增永久基本農田面積比例的計算方法?
新增永久基本農田面積比例=(調入的永久基本農田面積-調出的永久基本農田面積)/調出的永久基本農田面積×100%。
59.全域國土綜合整治中永久基本農田調整程序?
調整程序分為全面調查、編制方案、逐級審批、項目實施、核準入庫五個步驟。
60.全域國土綜合整治中永久基本農田調整方案包括哪些內容?
方案中應充分說明調出永久基本農田的理由和依據,明確調出和調入永久基本農田地塊的圖斑數量、面積、質量等別、地類、權屬、分布、坡度、連片度和糧食等農作物種植利用等情況。永久基本農田調整方案包括文本報告、相關圖件、前后對照表格。
61.全域國土綜合整治中永久基本農田調整方案的編制和審批流程是什么?
由縣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根據村域生產、生活、生態空間配置,組織編制永久基本農田調整方案。永久基本農田調整方案逐級上報,由省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會同省農業農村主管部門審核,審核同意后下發審核同意意見書。在國土空間規劃批準前,市、縣人民政府承諾將永久基本農田調整方案納入國土空間規劃或村莊規劃;在國土空間規劃批準后,按法定程序修改國土空間規劃或村莊規劃。
62.全域國土綜合整治中永久基本農田調整實施流程及要求?
全域國土綜合整治項目實施時,嚴格按照永久基本農田調整方案進行預控管理和實施。涉及永久基本農田調整補劃的地塊完工后,由縣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組織專項驗收,市(州)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現場復核,對調入的永久基本農田面積、質量嚴格把關,確保調入耕地符合永久基本農田劃定的數量、質量要求。
63.全域國土綜合整治中永久基本農田調整核準入庫流程及要求是什么?
永久基本農田調整方案實施完成后,經市(州)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審查確認后上報省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省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會同省農業農村主管部門組織開展聯合會審,依據土地利用現狀數據庫、航空航天遙感影像、耕地質量等別數據庫、全域國土綜合整治項目實施方案等,審查永久基本農田調整方案實施情況、調入和調出永久基本農田地塊是否符合要求以及方案實施情況。對符合要求的,審核通過后更新完善永久基本農田數據庫,及時匯交自然資源部,并納入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實施監督信息系統;對不符合要求的,責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全域國土綜合整治項目不得通過驗收。更新數據庫匯交成功后,調入地塊按永久基本農田進行管理,調出地塊按一般耕地進行管理。在擬調入永久基本農田的耕地地塊數據核準入庫、匯交之前,不得占用調出的永久基本農田地塊。
64.全域國土綜合整治項目永久基本農田調整監管不到位如何處罰?
各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加強對永久基本農田調整方案實施情況的監管,加大檢查力度。通過信息化手段加強動態監管,跟蹤項目實施情況,確保擬調入永久基本農田的耕地地塊數量實、質量優。對隨意調整永久基本農田劃定成果、不如實調入符合數量質量要求的永久基本農田、不落實永久基本農田保護責任等情況的,將在全域國土綜合整治項目年度評價、年度政府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中按最嚴檔次扣分;對存在弄虛作假的,暫停審批當地全域國土綜合整治項目,由省廳掛牌督辦,并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06資金籌措使用
65.社會資本可參與全域國土綜合整治生態保護修復項目的哪些方面?
鼓勵和支持社會資本參與全域國土綜合整治生態保護修復項目投資、設計、修復、管護等全過程,圍繞生態保護修復開展生態產品開發、產業發展、科技創新、技術服務等活動,對區域生態保護修復進行全生命周期運營管護。重點鼓勵和支持社會資本參與以政府支出責任為主(包括責任人滅失、自然災害造成等)的生態保護修復。
66.社會資本參與全域國土綜合整治生態保護修復項目有哪些模式?
參與模式為自主投資模式、與政府合作模式、公益參與模式。
67.什么是社會資本參與全域國土綜合整治生態保護修復項目自主投資模式?
自主投資模式是社會資本單獨或以聯合體、產業聯盟等形式出資開展生態保護修復。
68.什么是社會資本參與全域國土綜合整治生態保護修復項目與政府合作模式?
與政府合作模式是社會資本可按照市場化原則設立基金,投資生態保護修復項目。對有穩定經營性收入的項目,可以采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 等模式,地方政府可按規定通過投資補助、運營補貼、資本金注入等方式支持社會資本獲得合理回報。
69.什么是社會資本參與全域國土綜合整治生態保護修復項目公益參與模式?
公益參與模式是公益組織、個人等與政府及其部門合作,參與生態保護修復,共同建設生態文明。
70.社會資本參與全域國土綜合整治生態保護修復項目的獲益方式有哪些?
社會資本可通過以下方式在全域國土綜合整治生態保護修復中獲得收益:采取“生態保護修復+產業導入”方式,利用獲得的自然資源資產使用權或特許經營權發展適宜產業;對投資形成的具有碳匯能力且符合相關要求的生態系統,申請核證碳匯增量并進行交易;通過經政府批準的資源綜合利用獲得收益等。
71.全域國土綜合整治如何建立多元化投入機制?
各級政府要統籌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耕地開墾費、土地復墾費、土地出讓收益、礦業權出讓收益、生態保護修復資金、鄉村振興資金和有關指標收益,加大對全域國土綜合整治的投入。每年從省級補充耕地指標庫拿出部分指標進行交易和統籌,相關收益用于全域國土綜合整治項目獎補,適度向山水林田湖草生態保護修復工程試點地區傾斜。鼓勵政策性、開發性金融機構通過市場化方式開展融資模式創新,為全域國土綜合整治提供長期信貸支持。對金融資本和社會資本投資全域國土綜合整治產生的指標收益和經營性收入,可按約定作為還款或收益來源。鼓勵利用財政資金聯合金融和社會資本,設立國土綜合整治發展基金。
72.什么是全域國土綜合整治獎補資金?
全域國土綜合整治獎補資金是指省級財政預算安排,通過對下轉移支付方式對縣(市、區)全域國土綜合整治項目管理工作實施獎補的資金。
73.全域國土綜合整治獎補資金分為哪幾部分?
獎補資金分為基礎獎補和績效獎補兩部分。
74.全域國土綜合整治獎補資金的來源?
全域國土綜合整治獎補資金根據財政收支狀況及實際需要,從省級分成的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或省級耕地開墾費收入中統籌安排。
75.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共同管理全域國土綜合整治獎補資金的職責如何分工?
全域國土綜合整治獎補資金由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共同管理。省財政廳負責確定獎補資金年度預算規模,審核預算安排建議方案并下達資金,組織開展預算執行監管,指導各市縣加強預算績效管理與監督。省自然資源廳負責編制獎補資金三年支出規劃和年度預算,研究提出預算安排建議方案,督促和指導市縣做好資金使用管理和預算績效評價。
76.縣級財政部門、自然資源部門對全域國土綜合整治獎補資金監管使用有什么職責?
縣級財政部門負責獎補資金的預算執行、資金使用監督以及預算績效管理。縣級自然資源部門負責獎補資金的具體使用以及預算績效評價。
77.全域國土綜合整治獎補資金的實施期限?
全域國土綜合整治獎補資金實施期限從2022年至2024年,到期前省財政廳將會同省自然資源廳根據全域國土綜合整治工作推進、項目績效等情況評估確定是否繼續實施和延續期限。
78.全域國土綜合整治獎補資金的使用范圍包括哪些?
獎補資金應遵循“政府主導、市場運作、先建后獎”的原則,由縣(市、區)級人民政府根據實際工作需要,統籌用于全域國土綜合整治項目的管理。具體使用范圍包括:全域國土綜合整治項目的前期準備、實施監督、竣工驗收、后期管護等管理性支出。
79.全域國土綜合整治獎補資金如何分配?
基礎獎補按照每個全域國土綜合整治項目獎補300萬元的標準,對項目所在縣(市、區)實施一次性獎補;績效獎補根據項目工程量、實際完成投資額、項目績效等因素進行分配。項目績效評價辦法由省自然資源廳會同省財政廳另行制定。
80.獲得基礎獎補資金的全域國土綜合整治項目應具備什么條件?
獲基礎獎補資金的全域國土綜合整治項目應同時滿足以下條件:(一)納入中央、省級全域國土綜合整治范圍;(二)批準立項,并經省自然資源廳批準實施;(三)與投融資機構簽訂融資協議及建設合同等,并完成資金的首輪融資。
81.全域國土綜合整治獎補資金如何申報?
市縣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會同財政部門于每年6月15日前,向省自然資源廳、省財政廳報送本地全域國土綜合整治工作推進情況及獎補資金申請文件,包括項目立項、項目投融資、項目實施情況等,并附相關證明材料。
82.如何加強全域國土綜合整治項目的資金統籌?
各級政府按照渠道不亂、用途不變、統籌安排、各計其功的原則,統籌各類項目和資金,發揮資金聚合效益。
83.各地可采取什么方式加強項目投融資工作?
采取以獎代補、先建后補、財政帖息等方式,吸引金融和社會資本參與,充分發揮政府投資撬動作用,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84.全域國土綜合整治獎補資金如何下達?
省自然資源廳編制全省全域國土綜合整治工作推進的總體情況及獎補資金計劃,于每年7月15日前,按部門預算編報要求,向省財政廳報送相關基礎資料。省自然資源廳會同省財政廳組織開展資料審查,將符合獎補條件的項目納入省級財政預算。在省人民代表大會批準省級預算后,省財政廳根據年度預算安排、非稅收入實現情況等,按程序報省人民政府批復后,下達獎補資金預算。
85.全域國土綜合整治獎補資金如何監督管理?
市縣財政、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對預算執行、資金使用、財務管理等方面進行監督,嚴格執行國庫集中支付、政府采購、預算公開等制度規定,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86.社會資本參與生態修復和全域國土綜合整治中財稅支持優惠政策有哪些?
PPP等模式引入社會資本開展生態保護修復,符合條件的可按規定享受環境保護、節能節水等相應稅收優惠政策。社會資本投資建設的公益林,符合條件并按規定納入公益林區劃的,可以同等享受相關政府補助政策。
87.社會資本參與生態修復和全域國土綜合整治中金融扶持政策有哪些?
在不新增地方政府隱性債務的前提下,支持金融機構參與生態保護修復項目,拓寬投融資渠道,優化信貸評審方式,積極開發適合的金融產品,按市場化原則為項目提供中長期資金支持。推動綠色基金、綠色債券、綠色信貸、綠色保險等加大對生態保護修復的投資力度。積極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發行綠色債券,用于生態保護修復工程。支持技術領先、綜合服務能力強的骨干企業上市融資。允許具備條件的企業發行綠色資產證券化產品,盤活資源資產。健全森林保險制度,鼓勵保險機構和有條件的地方探索開展保價值、保產量、保收入的特色經濟林和林木種苗保險試點,推進草原保險試點,加大保險產品創新力度,完善災害風險防控和分散機制。
07其他方面
88.全域國土綜合整治項目后期管護有什么要求?
項目驗收合格后,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籌措后期管護資金,探索建立規模化、專業化、社會化運營管護機制,明確管護責任和義務及管護資金來源,加強日常管護,特別是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保護,確保項目發揮長期生態、社會和經濟效益,實現可持續利用。
89.全域國土綜合整治項目如何進行績效評價?
評價工作采取縣(市、區)自查自評、市(州)復查復核與省級重點抽查相結合的方式。評價結果作為項目動態管理、資金獎勵、新項目申報和指標使用的重要依據。項目績效評價相關辦法由省自然資源廳會同省財政廳制定。
90.全域國土綜合整治項目輿論宣傳要求及方式?
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要充分運用廣播、電視、報刊、網絡、“兩微”平臺等傳統媒體和新媒體,廣泛宣傳全域國土綜合整治的重要意義,及時總結各地好的典型、好的經驗、好的做法,為實施全域國土綜合整治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環境。
91.實施全域國土綜合整治項目的產業開發用地優惠政策有哪些?
對社會資本投資全域國土綜合整治達到一定規模的,在依法辦理用地手續的前提下,允許利用不超過3%的整治面積從事旅游、康養、體育、設施農業等產業開發。
92.什么是全域國土綜合整治項目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和資金獎補機制?
對全域國土綜合整治項目實行基礎獎補和差異獎補。項目批準立項后即享受基礎資金獎補,差異獎補根據績效評估結果確定。項目驗收后按建設用地整治復墾面積的30%獎勵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由縣級政府統籌使用。每年對縣(市、區)全域國土綜合整治工作進行綜合考評,對排名靠前的縣(市、區),分別給予資金獎勵和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獎勵。具體考評和獎補辦法由省自然資源廳會同省財政廳制定。
93.全域國土綜合整治項目新增耕地納入補充耕地指標省級統籌指標庫的比例是多少?
全域國土綜合整治項目新增補充耕地指標的15%納入補充耕地指標省級統籌指標庫。
94.納入補充耕地指標省級統籌指標庫的全域國土綜合整治項目新增耕地的省級統籌補充耕地經費標準是什么?
省級統籌補充耕地經費標準按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全力做好資源要素保障服務經濟社會加快恢復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辦發〔2020〕19號)規定的標準執行。即補充耕地旱地每畝5萬元、水田每畝10萬元(由旱地改造的水田每畝5萬元),糧食產能每畝每百公斤0.5萬元,合計確定補充耕地經費標準。
95.全域國土綜合整治產生的指標能否預留以保障本地產業發展需求?
在充分利用存量建設用地,對現狀建設用地規模確定無法滿足鄉村建設需要的,在復核規劃的前提下,允許使用規劃新增建設用地預留指標適當擴大村莊建設用地規模。
96.如何構建農民權益保障和利益共享機制?
強化村民自治,堅持民事民議、民事民辦、民事民管,在實施全域國土綜合整治過程中,有關村莊規劃、整治項目建設、土地權屬調整、收益分配、安置補償等農民群眾切身權益的事項,要充分聽取群眾意見。
97.哪些工程鼓勵當地農民施工?
支持村民自建,對農田整治、植樹造林、農村道路建設等技術要求低的簡易工程,鼓勵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委員會組織當地農民施工。
98.土地利用的基礎數據以哪個為主?
土地利用方面的基礎數據應依據年度變更調查和“三調”數據,人口數據按照相關部門最新統計數據為準。
99.全域國土綜合整治和生態修復工程中資源利用的優惠政策有哪些?
按照生態保護修復方案及其工程設計,對于合理削坡減荷、消除地質災害隱患等新產生的土石料及原地遺留的土石料,河道疏浚產生的淤泥、泥沙,以及優質表土和鄉土植物,允許生態保護修復主體無償用于本修復工程,納入成本管理;如有剩余的,由縣級以上地方政府依托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體系處置,并保障生態保護修復主體合理收益。
100.全域國土綜合整治如何進行土地權屬調整?
依法規范調整土地權屬,切實做好地籍調查、不動產登記工作,確保土地權屬清晰、無爭議。有權屬爭議的不得納入整治范圍。整治范圍內土地所有權原則上不得調整。涉及飛地、插花地等集體土地所有權,以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土地承包經營權等調整的,應當在征得涉及土地權利人同意基礎上,組織編制土地權屬調整方案,經公告15天無異議后,報縣級人民政府批準。鄉鎮人民政府根據經批準的土地權屬調整方案,組織相關權利人簽訂土地權屬調整協議。整治完成后,根據經批準的土地權屬調整方案、權屬調整協議,以及有關用地批準文件等,補充地籍調查,辦理不動產登記。
轉自孝感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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